精密壓力標準裝置
精密壓力表標準裝置(壓力表校驗器)
所謂精密壓力表標準裝置是計量標準器建標考核管理中的規范名詞術語,是指由精密壓力表作為計量標準器來組成的壓力量值傳遞標準裝置。精密壓力表標準裝置是涉及壓力參量的計量檢定機構建標之*,也是壓力參量儀器儀表銷售廠家以及與壓力參量呈一定函數關系的其它儀器儀表銷售廠家*的校驗和檢定裝置。它可以根據您建標所需標準器的精度等級、傳遞量值的不同將儀表與校驗器進行靈活配置,搭建成相應的精密壓力表標準裝置
以上精密壓力表標準裝置是以標準表為標準的,用來校驗一般精度壓力表
精密壓力表標準裝置(二等標準活塞式壓力計)
在我國的銷售、科研領域內,彈簧管式精密壓力表和一般壓力表被廣泛使用。為保證壓力量值傳遞的準確可靠,保證安全銷售和提高產品質量,各地市計量部門和大中型企業人多建立了自己的壓力標準裝置,主要是二等活塞式壓力計標準裝置和精密壓力表標準裝置,用來檢定精密壓力表和一般壓力表。由于這些年來不斷進行體制、機構改革,檢定****性很大,又因經費、時間等問題不能對其進行系統的業務培訓。因此,在量值傳遞工作中常常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我們這兒對二等活塞式壓力計和精密壓力表標準裝置進行了人量的建標考核與復查工作,現在將經常遇到的幾個問題總結如下,
1.二等活塞式壓力計標準裝置、精密壓力表標準裝置標準偏差(重復性)
我們在建標考核與復查工作時發現,絕大多數標準裝置的標準偏差(重復性)一項是這樣分析的:選取一塊精密壓力表或一般壓力表,在某一點重復測zui十次,依此作為計算標準偏差的數據,我們認為這種做法是不正確的。所謂標準裝置的重復性是指在相同的測量條件下,對同一被測量進行連續多次測量時,其測斌結果的一致性。在二等活塞式壓力計標準裝置和精密壓力表標準裝置中,若選用精密壓力表和一般壓力表來進行重復性試驗,因為它們的壓力敏感元件是彈性元件,存在著彈性后效和彈性退滯,所以短 時間內多次測量時不能將其視為恒定不變的同一被測量,已不符合重復性試驗的定義了。實際上選用此種方法時,由于彈性后效和彈性遲滯的影響,再加上壓力表的讀數誤差,所得出的結論不可能達到計量標準考核規范的要求 (JJG1033-92計量標準考核規范附錄3第3條的規定:計量標準的重復性s應為計量標準總不確定定度的1/5~1/10。)我們設想采y用精度高、穩定性好的數字壓力表來進行重復性試驗,由于時間、資金等原因尚未進行試驗,是否可行,希望人家對此多做探討。
2二等活塞式壓力計標準裝置中,若使用測嫩范圍為0.04~0.6MPa的二等活塞式壓力計,必須按照JJG49-1999第5.3.2.2條的要求,對液柱高度差進行修正,這一要求也是許多使用人員所忽略的,修正時要根據活塞式壓力計的銷售廠及所檢定壓力表的不同直徑來分別計算液柱差h。通常活塞式壓力計出廠說明書中均會給出h的具體數值。:
3.在精密壓力表檢定記錄表中,許多人對 “檢定點各次示值讀數的平均值”一欄的理解為:“各次讀數平均值”就是其算術平均值,我們認為這種理解是錯誤的。全國壓力計量技術委員會在2000年8月洛陽召開的規程宣貫會上明確指出:填寫“檢定點各次示值讀數的平均值”時,不能簡單地采用算術平均值,應按分度值的有效位數湊整,例如:檢定一塊0.4級0~1O MPa的精密壓力表,其zui小分度值為0.05MPa ,按照JJG49-1999中第5.3.2.4條的規定,讀數時估讀至zui小分度值的1/10,若在2 MPa處兩次讀數分別是2.005MPa;2.01OMPa;可得這兩次讀數的算術平均值為2.0075MP a,但是實際上在該表上是讀不出2.0075MPa這個數值的,按照要求可以記錄為2.005MPa或2.010MPa。
4 使用精密壓力表檢定一般壓力表時,有些使用者總是將一般壓力表對準分度線,讀取精密壓力表的示值,我們認為這種檢定方法也是不正確的。雖然在JJG52-1 999一般壓力表檢定規程中對此未作明確規定,但如果將一般壓力表對準分度線。讀取精密壓力表的示值,那么將有升壓、降壓兩個標準壓力值,檢定記錄將無法填寫。更重要的是這樣將無法計算其回程誤差。所以使用精密壓力表檢定一般壓力表時,一定要將精密壞力表對準分度線,讀取一般壓力表的示值,這樣才是止確的檢定方法